申命記 22

其他條例

1「如果你們看見同胞的牛或羊走迷了路,不可視而不見,要把牠帶回去交給主人。 如果主人離你們很遠,或者你們不知道主人是誰,就要把牠牽回家,等主人來找時再還給主人。 見到同胞遺失的驢、衣物或其他東西,都要這樣處理,不可視而不見。 如果在路上看見同胞的牛或驢倒在地上,不可視而不見,要幫忙把牠扶起來。

「女人不可穿戴男人的衣物,男人也不可穿戴女人的衣物,因為這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所憎惡的。

「如果你們在路邊、樹上或地上看見鳥巢,裡面有雛鳥或蛋,並有母鳥伏在上面,不可把母鳥和雛鳥一起取走。 你們可以取走雛鳥,但要放走母鳥。這樣,你們就會凡事順利,得享長壽。

「建造新房時,要在房頂[a]上安設圍欄,免得有人從房頂上掉下來,由你們承擔流血之罪。

「你們不可在葡萄園裡種別的作物,否則你們的收成和園中的果子都要充公。 10 不可讓牛和驢同負一軛耕地。 11 不可穿由羊毛和細麻合織的衣物。

12 「要在外袍的四角綴上穗子。

有關女子貞操的條例

13 「如果有人娶了妻子,與她同房後卻不喜歡她, 14 誹謗她,說,『我娶她時,發現她已經不是處女』, 15 女方父母就要把憑據拿到城門口的長老們面前,證明女兒的貞潔。 16 女方的父親要對他們說,『我把女兒嫁給這個人,現在他不喜歡我女兒, 17 誹謗她,聲稱她結婚時已經不是處女,但這裡有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』女方父母要把女兒新婚之夜用過的床單在長老們面前展開。 18 長老們就必須抓住那人懲處他, 19 罰他賠償一公斤銀子給女方的父親,因為他誹謗了一個以色列的處女。那女子仍要做他妻子,丈夫終生不可休她。

20 「但如果那人的指控屬實,沒有找到那女子貞潔的憑據, 21 就要把她帶到她父親的家門前,由本城的人用石頭打死她。因為她婚前淫亂,在以色列做了可恥的事。你們必須除掉你們中間的罪惡。

22 「如果有人與有夫之婦通姦,必須處死姦夫和淫婦,這樣就從以色列除掉了罪惡。

23 「如果有人在城中遇見已經訂婚的女子,與她行淫, 24 你們必須把二人帶到城門口,用石頭打死他們。那女子該死,因為她在城中卻沒有高聲呼救;那男子該死,因為他姦污了別人的妻子。你們必須除去你們中間的罪惡。

25 「如果有人在野外遇見已經訂婚的女子,強姦了她,必須處死那男子。 26 但不可處死那女子,因為她沒有犯該死的罪,她像被攻擊、殺害的人一樣是無辜的。 27 因為她是在野外被強姦,即使喊叫也無人救她。

28 「如果有人強姦了未訂婚的處女,被抓住後, 29 這人要付給女方的父親六百克銀子,並娶她為妻,終生不可休她,因為他姦污了她。

30 「人不可娶他父親的妻妾,因為這是對他父親的羞辱。

Footnotes

  1. 22·8 以色列人的房子都是平頂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