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7

杀祭牲的条例

1耶和华对摩西说: “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亚伦父子们及全体以色列人。

“任何在营内或营外宰杀公牛、绵羊或山羊的以色列人, 若没有把牲畜带到会幕门口,在耶和华的圣幕前献给耶和华,便是犯了流血之罪,要将他从民中铲除。 这是为促使以色列人把祭牲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,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,而非在野外杀祭牲献祭。 祭司要将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祭坛上,把脂肪焚烧献给耶和华作馨香之祭。 他们不可再献祭物给山羊神,与其苟合。这是一条永远不变的律例,他们世世代代都要遵守。 不论是以色列人,还是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外族人,献燔祭或其他祭物时, 如果有人没把祭物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,要将他从民中铲除。

禁止吃血

10 “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外族人若吃血,耶和华必严惩,把他从民中铲除。 11 因为生命在血中,耶和华把血赐给你们,使你们可以用血在祭坛上为自己赎罪。血可以为人的生命赎罪。 12 所以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外族人不可吃血。 13 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外族人如果捕到可吃的鸟或兽,必须放尽它的血,用土掩埋, 14 因为众生的生命都在血中。因此,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吃任何动物的血,因为血就是生命。凡吃血的都要被铲除。 15 不论以色列人还是外族人,若吃了自然死亡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,就不洁净。他必须洗衣、沐浴,等到傍晚才能洁净, 16 否则他要承担罪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