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“你们要称你们的弟兄为阿米[a],要称你们的姊妹为路哈玛[b]。
对不贞之妇的控诉
2 “你们去跟你们的母亲理论吧!
因为她不再是我的妻子,
我也不再是她的丈夫。
叫她别再出卖色相,
别再露出乳间的淫态。
3 不然,我要剥光她的衣服,
使她像初生之时一样赤身露体;
我要使她像沙漠,如旱地,
干渴而死。
4 我也不怜悯她的儿女,
因为他们都是娼妓所生的儿女。
5 他们的母亲淫乱放荡,厚颜无耻,
她说,‘我要跟随我的情人,
他们给我食物和水、羊毛和麻布、油和酒。’
6 因此,我要用荆棘围堵她,
筑墙阻断她的去路。
7 她要追随情人,却追不上;
寻找情人,却找不到。
于是,她说,‘我倒不如回到丈夫身边,
我从前的光景比现在还好。’
8 她不知道是我给她五谷、新酒和油,
又赐给她大量金银——
她却用这些供奉巴力。
9 因此,到了收割和酿酒的季节,
我要收走我的五谷和新酒,
夺回我给她遮体的羊毛和麻布。
10 我要当着她情人的面剥光她的衣服,
显出她的淫态,
无人能从我手中把她救出去。
11 我要终止她一切的欢庆,
终止她的年节、朔日[c]、安息日及其他节期。
12 她说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是情人给她的报酬,
我要摧毁它们,
使它们变为荒林,
被野兽吞吃。
13 我要惩罚她,
因为她在节日向巴力烧香。
那时她戴耳环佩首饰,
追逐她的情人,把我忘记。
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对不贞之妇的爱
14 “然而,我要挽回她,
领她到旷野,
柔声安慰她。
15 我要把葡萄园赐给她,
使灾祸之谷[d]成为希望之门。
她要在那里快乐地歌唱,
如在妙龄时的日子,
如从埃及出来之时。”
16 耶和华说:
“那时,你要称我为丈夫,
不再称我为主人[e]。
17 我要从你口中除掉巴力的名字,
再也不让你提起。
18 那时,我要跟田间的走兽、空中的飞鸟及地上的爬虫立约,
使它们不再伤害你。
我要在你境内毁灭战弓和刀剑,止息战事,
使你安居乐业。
19 我要聘你永远做我的妻,
以仁义、正直、慈爱、怜悯聘你。
20 我要以信实聘你为妻,
这样你必认识耶和华。”
21 耶和华说:
“那时,我要应允,
我要应允天的祈求,
天要应允地的祈求,
22 地要应允五谷、新酒和油的祈求,
五谷、新酒和油要应允耶斯列的祈求。
23 我要把你栽种在这片土地上,归我所有。
我要怜悯那不蒙怜悯的人,
对那不是我子民的人说,‘你是我的子民。’
他们也要对我说,‘你是我的上帝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