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 10

前车之鉴

1弟兄姊妹,我希望你们知道,我们的祖先曾经在云下走过红海, 都在云下、在海中受洗跟从了摩西。 他们都吃过同样的灵粮, 都喝过同样的灵水,因为他们从那与他们同行的属灵磐石中得水喝,那磐石就是基督。 尽管如此,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不讨上帝的喜悦,倒毙在旷野。

如今这些事正好警戒我们,叫我们不要像他们那样贪恋罪恶, 也不要像他们当中的人那样去祭拜偶像,正如圣经上说:“百姓坐下吃喝,起来狂欢。” 我们也不要淫乱,像他们当中的人那样,结果一天就死了两万三千人。 也不要试探主,像他们当中的人那样,结果被蛇咬死了。 10 也不要发怨言,像他们当中的人那样,结果被灭命的天使毁灭了。 11 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这些事都是鉴戒,之所以记录下来是为了警戒我们这活在末世的人。 12 所以,自以为站得稳的人要小心,免得跌倒。

13 你们遇见的诱惑无非是人们常见的。上帝是信实的,祂绝不会让你们遇见无法抵挡的诱惑,祂必为你们开一条出路,使你们经得住诱惑。

切勿祭拜偶像

14 所以,我亲爱的弟兄姊妹,你们要远避祭拜偶像的事。 15 你们都是明白事理的人,可以判断我说的对不对。 16 领圣餐时,我们为那福杯献上感谢,这不表示我们有份于基督的血吗?我们吃掰开的饼,这不表示我们有份于基督的身体吗? 17 我们人数虽多,却同属一个身体,因为我们同享一个饼。

18 你们看以色列人[a],那些吃祭物的难道不是有份于祭坛吗? 19 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呢?是说偶像和祭偶像的食物有什么特别吗? 20 当然不是,我的意思是那些异教徒所献的祭是祭鬼魔的,而不是献给上帝的。我不愿意你们与鬼魔有任何关系。 21 你们不能又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,不能又吃主的圣餐又吃祭鬼魔的食物。 22 我们想惹主嫉妒吗?难道我们比祂更有能力吗?

信徒的自由

23 凡事我都可以做,但并非事事都有益处;凡事我都可以行,但并非事事都造就人。 24 无论是谁,不要为自己谋利,要为别人谋利。

25 市场上卖的肉,你们都可以吃,不必为良心的缘故而询问什么, 26 因为世界和其中的万物都属于主。 27 如果有非信徒邀请你们吃饭,你们又愿意去,那么,桌上摆的各样食物,你们只管吃,不必为良心的缘故而询问什么。 28 不过,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些是献给偶像的祭物,你为了那告诉你的人和良心的缘故,就不要吃。 29 不过我指的不是你的良心,而是那人的良心。或许有人说:“我的自由为什么要受别人的良心限制呢? 30 如果我存感恩的心吃,为什么还要受批评呢?”

31 所以,你们或吃或喝,无论做什么,都要为上帝的荣耀而做。 32 不要成为犹太人、希腊人或上帝教会的绊脚石, 33 就像我凡事尽量让人满意,不求自己的好处,只求众人的好处,以便他们可以得救。

Footnotes

  1. 10:18 以色列人”希腊文是“从血统上讲是以色列人”。